退费条款
注:以下信息摘录自学校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发布的申请表中《Terms & Conditions》条款,学校有权对条款进行修订。以下条款仅供参考,请以学校实际发放并签订的注册合同为准。
7. 退费规则
a. 学期开始前退费I. 若在开学前8 周及以上申请退费,可获全额学费退款,但需扣除确认费;该确认费将依据《瑞士债务法典》第 160 条规定,作为一次性赔偿金予以留存。II. 若在开学前4 至 8 周申请退费,可获已缴学费的 50% 退款,同时扣除确认费;剩余学费将作为一次性赔偿金予以留存。III. 若在开学前4 周及以内申请退费,已缴纳的全额学费将全部作为一次性赔偿金予以留存。IV. 以下特殊情况除外(详见第 7 条 c 款)。
b. 学期进行中退费I. 若在学期内申请退费,该学期已缴的全部学费将作为一次性赔偿金予以留存。若学费尚未缴清,需补缴剩余全部款项。II. 以下特殊情况除外(详见第 7 条 c 款)。
c. 特殊例外情形I. 若因签证拒签(需提供证明材料)在学期开始前申请退费,已缴全额学费可予以退还,但需扣除250 瑞士法郎行政手续费。II. 若因医疗原因在学期内申请退费,且已购买退费保险,每学期最高可获15,000 瑞士法郎退费(需提供证明材料)。III. 若因正当且特殊的理由(需经瑞士教育集团管理层批准)在学期内申请退费,并计划后续学期入学,已缴学费中未产生消费的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学期,同时扣除250 瑞士法郎行政手续费。此情形将按休学处理(详见第 6 条)。
9. 衔接课程、暑期课程、补考及独立研究项目退费政策
a. 若在课程开课前一周及以内申请退费,将无权获得任何退款。b. 若在课程开课前一周以上申请退费,已缴全额学费可予以退还,但需扣除250 瑞士法郎行政手续费。